[2018-03-26]
抚州致达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丰县城市管理局洒水车(招标编号:FZZD2018-NF007)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二次)
抚州致达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南丰县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就南丰县城市管理局洒水车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
采购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明细 |
简要技术说明 |
数量 |
采购预算 |
|
FZZD2018-NF007 |
南丰县城市管理局洒水车采购 |
洒水车 |
详见谈判文件技术要求 |
1辆 |
310000元 |
(一)、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开标前二个年度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近期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及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公司信用证明(操作步骤:登录“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首页,在“信用信息”一栏中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将全部搜索结果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
3、开标时还需提供以下原件进行审查: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必须具备生产或制造能力)、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企业法人到场则提供身份证、非企业法人到场则提供法人授权代理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可自行在南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谈判文件等相关资料,按谈判文件规定的到帐时间提交投信誉保证金即视为报名,并按谈判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资料费:200元/份(不退)在开标当天开标前现场缴纳。
(三)、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和竞争性谈判地点:抚州市南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3月30日上午9:30时止
竞争性谈判时间:2018年3月30日上午9:30时整
(四)、采购单位:南丰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彭先生 13879411600
(五)、代理机构:抚州致达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花欣 13879485092 电 话/传 真:0794-8222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