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23]
江西省洋房建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共青城市城市管理局的(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共青城市市政路灯举臂作业车采购项目(招标编号GQCGJ-006第二次)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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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编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万元) |
技术参数及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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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购2018B000039691 |
共青城市市政路灯举臂作业车采购项目 |
1 |
辆 |
35 |
详见招标文件 |
二、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格: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者新版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核查;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三个月基本开户银行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核查;
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函原件;
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核查;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原件;
6、投标人提供针对此项目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
7、本招标项目中的货物,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须在2018年3月23日-2018年3月29日(节假日除外),每天0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到江西省洋房建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地址:共青城市金色阳光小区2栋3单元3楼)购买谈判文件。此谈判文件每份售价为200元整,标书售出后恕不退还。
四、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须提供下列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新版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以上文件均须提供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份,复印件按顺序装订,原件验后归还(法人授权委托书不归还)。
五、开标相关内容:
1、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所有应答文件应于2018年3月30日10:0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共青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安大道与发展大道红绿灯交汇处青网科技园5栋三楼)开标厅。在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应答文件,招标机构将拒绝接受。
2、购买了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如不能参加此次谈判的,请在谈判1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元),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2018年3月29日17:00点) 把投标保证金交纳至以下指定账户:
开户行及帐号:
开户行:九江共青村镇银行
收款单位: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青城市分中心
账号:50102000013548
备注栏须注明“共青城市行政服务中心及投标项目名称”。
采购人:共青城市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江先生
联系电话:0792-4318690
招标机构:江西省洋房建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共青城市金色阳光小区2栋3楼
联 系 人:罗女士
电 话:15870847203 邮 编:332020
电子函件:57339076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