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23]
(一)招标编号:RCZC-JC2018-CS-01
(二)项目名称:江西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瑞昌市高丰镇防洪工程勘察(测)设计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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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编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工程量及要求 |
服务费用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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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瑞购2018F000039404 |
勘察(测)设计 |
1 |
项 |
见招标文件 |
71.4万元 |
无 |
(四)报价方式:
1、服务费用预算:人民币71.4万元。(本项目主体工程暂估价为2380万元,预算价依据:按省厅概算批复、勘察设计费的50%控制)。
2、投标人报价按项目主体工程2380万元进行测算,主体工程投资超过2380万元的服务费按投标人报价执行,主体工程投资低于2380万元的服务费用=主体工程实际到位资金×(投标报价/2380万元)。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原件;
(4)2017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社保缴纳证明或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清单原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原件;
(6)投标人针对此项目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7)投标人需具备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原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即日起起至2018年3月30日每天(周末、节假日除外)08:30~11:30,14:30~17:00 (北京时间)到江西金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份人民币,售后不退。
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 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各1份或加盖公章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2) 法人授权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 以上证件等材料完整提供一份装订成册。
(六)、磋商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4月02日15:00时(北京时间)之前,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将响应文件递交到瑞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瑞昌市南环路40号二楼)。
(七)、磋商时间:2018年4月02日15:00时(北京时间)。
(八)、磋商地点:瑞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瑞昌市南环路40号二楼)。
(九)、投标保证金:各投标供应商在2018年4月01日下午17:30前必须将投标保证金柒仟壹佰元整汇转至以下账户:
帐户名:瑞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昌支行
帐号:1434 4101 0400 18641
2、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昌支行
帐号:3605 0164 0250 0000 0785
3、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昌支行
帐号:1507 2050 2920 0037 350
7、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如不能参加此次投标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放弃投标;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质疑处理:本项目不进行集中答疑。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最迟请于2018年3月30日下午17:00前以书面形式(供应商提出质疑时须提供: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②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③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各一份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送到我公司。否则,将视为接受招标文件条款。对投标人的疑问我公司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采购人:瑞昌市高丰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周先生
电话:15979954018
招标代理机构: 江西金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瑞昌市赤乌中路89号,市交通运输局外一楼
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0792-4229997 13576215334
电子邮箱:190791959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