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21]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修水县教育体育局的委托,就修水县第十小学体育运动场采购【招标编号:DHJS2018-XS003】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修水县第十小学体育运动场采购
二、招标编号:DHJS2018-XS003
三、采购内容:
采购项目编号:【DHJS2018-XS003】。 项目名称:修水县第十小学体育运动场 。项目明细:见公开招标文件。 数量:1项 。规格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金额:4300000元。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3)投标供应商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拟派本项目注册建造师担任)原件;
5)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资质证书等原件。
6)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工程建造师证书(含安全生产合格考核证书)及二代身份证原件;
7)年检合格的八大员岗位证书及安全员的安全生产合格考核证书原件;
8)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书(内容包括企业名称、法人代表姓名、投标建造师姓名,有效期内无行贿犯罪证明)原件;
9)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三无"证明(在有效期内)原件;
10)外埠来赣施工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
11)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生产厂商(塑胶跑道及人造草坪)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12)投标人提供2017年9月1日以后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证或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发票(复印件盖公章);
1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5年3月至2018年3月),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
1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原件
以上资格条件要求所需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用袋封装,于开标日和投标文件一起递交,供招标代理和采购人进行资格审查,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五、其它要求:
1、投标保证金:捌万伍仟陆佰元整。投标保证金应以银行转账形式从投标人开户银行基本账户汇出(不允许从投标人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等其他账户汇出),并且在2018年4月10日下午5:00前到达修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修水支行;户名:修水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账号:1507 2750 2920 0060 59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五日后无息原账户退还。
2、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3月21日至2018年4月10日(北京时间)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上报名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3、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4月11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4、开标时间:2018年4月11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人的法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CA锁递交至开标地点:修水县市民服务中心(良塘新区)东楼二楼。
5、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交)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将导致投标无效。届时请投标人的法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CA证书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纸质投标文件出席开标大会。
6、已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未书面通知代理机构放弃投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7、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及修水县政府网上公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上述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注:开标时请提供与电子版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两副)在2018年4月11日上午9:00时之前递交,以作备用。
采购人名称:修水县教育体育局 联系人:张敏峰 联系电话:13970287326
采购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修水县天街2栋4楼 联系人:冷工 联系电话:18296250666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