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15]
修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受修水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即采购人)委托,依据《政府采购法》,拟对委托方的行政执法装备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诚邀合格的生产制造商或者经销商(即竞标人)参加竞标。
1.项目编号:XSZXJT-20180303
2.项目名称:修水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装备
3.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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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及技术参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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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五座电动SUV巡逻车 |
详见谈判文件 |
3 |
辆 |
28.5 |
有关要求详见“第三章”。
4.竞标人资质资格
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新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
4.2法定代表人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4.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17年任意一个月的缴税资金凭据、2017年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凭据)原件;
4.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
4.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资信状况的书面声明函)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上一年度本级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财务报表或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
4.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完善的服务的书面声明函)原件;
4.7投标人提供由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相关警务车检验报告(巡逻车或警务室等相关)原件;
4.8投标人提供“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长春)”出具的相关警务用车(警务室或四轮汽车)底盘及整车的检验报告原件。
4.9投标人能提供国家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机械科学研究院工程机械军用改装车试验场共同颁发的“巡逻车”试验报告原件;
4.10投标人须通过18001职业健康体系认证,提供原件或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复印件;
4.11提供生产厂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的原件或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复印件;
4.12 投标保证金扫描件加盖公章。
4.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上述资格证明文件所要求的原件或复印件用袋封装,于开标日与响应文件一并递交,进行资格审查,否则视为无效标。
5.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5.1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网上自行下载。
5.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招标文件上网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5.3 招标文件下载文件地址:修水县政府网(http:// www.xiushui.gov.cn/)点击“通知公告” 栏查找本项目“招标公告” 点击最下方的附件下载)。
6.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开标日递交投标文件前邀交。
7.竞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陆佰玖拾元整(¥5690.00)。
递交竞标文件前,竞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支付竞标保证金。转账时必须写明所竞标的的编号,该保证金必须在开标日竞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进入我中心账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修水支行;户名:修水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账号:1507 2750 2920 0060 594)。本次招标拒绝接收以现金进账方式提交保证金的竞标文件。
未按要求递交保证金的竞标文件,视为无效竞标。
8.成交人合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伍仟陆佰玖拾元整(¥5690.00)。
9.竞标时间、地点:
9.1、递交竞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3月23日9时30分。
9.2、递交竞标文件地点:修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修水县良塘新区市民服务中心东楼213室)。
9.3、竞标文件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作无效标处理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竞标文件。
10.开标时间、地点:递交竞标文件截止时间现场开标。
11.本邀请函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以公告形式发布。
12.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15070209007
交易中心联系人:刘先生 ; 联系电话:0792-7761856
修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