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13]
宜春市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宜春美泸环境资源运营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宜春美泸环境资源运营有限公司分类垃圾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各竞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中心-YC2018-23
2、项目名称:预算价380万元
垃圾袋 数量3800万个
(详细参数要求及数量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主要设备性能参数要求)
3、竞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工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生产(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等相关经营范围的;
特别提醒:
①投标时必须提供竞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原色公章);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原色公章);
②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须提供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复印件);
③财务报告或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公司社保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内页或2017年至今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2017年至今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⑤提供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查询警示信息截图 ;
⑥纳税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2017年至今任一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增值税或营业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各竞标人应按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供合格的资质证明文件并单独装订成册,开标时交于招标方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未按要求提供或者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竞标人将以上所列资质装于投标书内的,视为开标前送达,并在开标后审查。
4、评标方法和原则: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拟竞标人可在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也可到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现场领取。现场领取标书时间为: 2018年3月12日至2018年3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
6、投标保证金:竞标人在递交响应文件前必须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柒万元整,采用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帐,不接受个人汇款。收款人: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宜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1490 5909 0000 0263 55。
7、响应文件投送及开标地点: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宜阳大厦中座三楼336,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窗口)。
8、标书投送截止时间:2018年3月15日15:00(北京时间)
9、开标时间:2018年3月15日15: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宜阳大厦中座三楼开标室
10、联系电话:0795-3216783
联系人:万振 黄璐
11、采购单位:宜春美泸环境资源运营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联系人:敖雪洋 电话:13979566008
12、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江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zfcg/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市站http://ycggzy.jiangxi.gov.cn/yczbw/
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ycztbw.gov.cn/zbgg/zfcg_5755/
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电话通知,请各拟竞标人密切关注。
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