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28]
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信丰县人民法院的委托,现就其微电影制作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GZJD2018-XF-C003
(二)采购内容:
品目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一 |
微电影制作采购(国内服务) |
1 |
项 |
一、项目内容: 拟拍摄一部约20-25分钟的高清晰电影作品,用电影的形式来体现出信丰县人民法院的真实案例。 二、项目需求: 1、拍摄制作要求采用高清晰数字化拍摄。(1)承制单位应具备最先进拍摄器材、拍摄设备:(a、无人航拍飞机+2k 摄制标准;b、拍摄、灯光、置景等:摄影器材(不小于4.5k 电影级拍摄机及定变焦镜头+移动轨道、大小摇臂、斯坦尼康、升降车等拍摄附件)。(2)先进的后期制作设备:a、满足4k数字电影分辨率,可向下变换高清版本;b、Davinci Lustre或者Film Master校色流程;c、DPX序列帧输出。(3)具有一流的灯光设备。灯光器材:高/低色温4kw、2.5kw、1.8kw等电影镝灯、KINO-FLO、钨丝灯。等 2、响应供应商具有优质的服务意识,与争一流的产品意识,能密切与采购人合作,尊重真实案例故事情节。响应供应商导演、演员、摄制人员能密切与采购人配合,按照采购人意图,确保制作出令采购人满意的影视作品。 3、拍摄场地:根据剧情需要选取(所有场地费用均由响应供应商承担) 4、录制方式、设备与制作: A.拍摄方式:根据剧本场景,设定拍摄脚本,应用大电影的摄制手法。 B.摄影技术:应用4.5K级电影机拍摄高清数字画面。 C.录音设备:采用若干个专业级话筒,演职员发音的录音质量。 D.后期制作:使用相应的非线性编辑系统。 E.片头与片尾:片头不超过1分钟,应包括:单位LOGO、总策划、制片人、导演、主要演员等信息。片尾包括版权单位、制作单位、录制时间、职员姓名、职称、单位工作等信息。等 |
518000.00 |
三、响应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响应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磋商文件的购买时间:2018年1月29日至2018年2月2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在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信丰县桥北圣塔西路58号)购买,磋商文件资料费2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六、响应保证金: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须在开启的前一天17:00(北京时间)之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的公司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自然人参加的,从自然人的储蓄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响应无效。
七、响应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地点:2018年2月7日15:30(北京时间),开启地点: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信丰县桥北圣塔西路58号),届时请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代表携带响应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开启会,逾期递交响应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或递交的响应文件不符合规定将不予受理,作无效响应处理。
八、联系方法:
采购单位:信丰县人民法院
地址:信丰县阳明北路
电话:0797-3300123
联系人:王先生
代理机构: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信丰县桥北圣塔西路58号
电话:0797-3382536
传真:0797-3382536
邮箱: gzjdxf@126.com
联系人:谭晨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信丰支行
户名: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3600 1151 0100 5250 4995
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
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