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24]
我公司受抚州市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局的委托,对其所需抚州市城市堤防维养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FZHS-F-2018-X002)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报价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抚州市城市堤防维养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FZHS-F-2018-X002
三、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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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数量 |
服务要求 |
预算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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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城市堤防维养服务采购项目 |
1项 |
维养工程范围:抚州市城区堤防23.144公里圩堤,堤内侧由堤顶面至堤脚线以外20米处,堤外侧由堤顶面至滩地。等,详见询价文件 |
15.5万元 |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三证合一原件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经营者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开标前半年财务报表(原件)或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c)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17年至今任意一个月内纳税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社会保证登记证或2017年至今任意一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d)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谈判时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公司信用证明(操作步骤:登录“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首页,在“信用信息”一栏中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将全部搜索结果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

e)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标时需提供原件)。
3、投标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资质证书原件)
4、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具有(市政公用)贰级及以上资格(证书原件)。
特别提醒:报名及询价截止时间前必须提供以上资料(如未提供视为无效响应)。
购买文件时需提供: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五、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可从2018年01月24 日至01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至12:00;14:30-17:00(北京时间)至抚州市华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文件每套(包)售价为人民币200元整,售后不退。
六、报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 01 月29日09:00时(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评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2018年 01 月29日09:00时(北京时间);
地点:抚州市华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抚州市牛角湾77号)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抚州市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王先生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13870480917
地址:江西省抚州市瑶坪村
代理机构:抚州市华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传真:13879487888 /8266215
公司地址: 抚州市牛角湾77号
市采购办监督电话:0794-8263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