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22]
抚州市弘兴招投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抚州国家粮食储备库局委托,据江西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的询价采购方式,对抚州国家粮食储备库电脑、复印机、打印机采购(采购编号:FZHX-2018-0005)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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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项目金额 (人民币) |
技术参数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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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FZHX-2018-0005 |
抚州国家粮食储备库电脑、复印机、打印机采购 |
1 |
批 |
163290元 |
详见询价文件 |
注:通过评审后采购预算价为163290 元,各应答人均按不高于此价进行投标报价,若高于采购预算,统一按无效响应处理。
二、供应商资格
1、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税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开标时提供书面声明函原件)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人信用证明(操作步骤:登录“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首页,在“信用信息”一栏中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将全部搜索结果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
须按以下要求截屏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特别提醒:开标时应答人必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三证合一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税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开标时提供书面声明函原件)、开标时应答人必须提供投标公司信用证明(将“信用中国”网页中全部搜索结果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上述资格证件复印一份装入应答文件袋。在进入询价室前,工作人员将对参加询价的供应商进行审查,审查未通过的取消参加询价的资格
2、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即日起至2018年 1 月 24日下午17:00 时询价截止时间前到抚州市玉茗大道汽运住宅楼1栋201室现场购买文件,资料费:200元/份(不退)在递交响应文件时提交。(未按规定交纳资料费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4、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询价时间为2018年 1 月 25 日 10:00 时(北京时间)。
5、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询价地点: 抚州市玉茗大道汽运住宅楼1栋201室
6、已购买询价文件并缴纳了保证金的供应商,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询价,应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贰日前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放弃此次询价。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采购,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该项目询价的资格。
7、供应商参与投标,在递交报名材料或购买标书时,若参加人为公司法人代表,则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经工作人员核对一致后方可进入开标现场或购买标书,若参加人为公司委派人员,则需出示公司出具的《授权委托时书》(原件、并经法人代表签字或签章)、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同时还应当出具公司为其缴纳的连续三个月或以上的社保证明材料
采购人名称 :抚州国家粮食储备库
采购单位联系人: 黄必克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13970418825
采购单位联系地址: 抚北西路2号
代理机构:抚州市弘兴招投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傅大威
联系电话:18679410505 0794-8336833
公司地址: 抚州市玉茗大道汽运住宅楼1栋201室
采购办监督电话:0794-8263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