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20]
根据南昌市东湖区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的采购计划(采购计划编号:东湖购2017B000021639),江西昌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拟受南昌市东湖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就其东湖区综合服务中心及文化活动中心建设工程结算初审(项目编号:JXCP-CS-2018-DH001)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1、项目编号:JXCP-CS-2018-DH001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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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计划编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简要说明 |
数量 |
采购项目 预 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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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购2017B000021639 |
东湖区综合服务中心及文化活动中心建设工程结算初审 |
工程结算初审 |
1项 |
75万元 |
各供应商报价为响应性报价:按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中的工程结算评审付费原则上采取基本付费额打七折加审减付费额打七折方式执行。否则统一按无效投标处理。
4、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提供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资质证书;
2)如供应商营业执照注册地在南昌市外的,必须在南昌市设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或承诺中标后设立办事机构(需提供场地证明原件(房产证或租赁合同)或承诺函原件);
3)如供应商单位为外省单位,则需提供进赣备案证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备案证明材料或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中省外进赣企业登记中可查询造价咨询单位凭网页打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需承诺:近三年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格式自拟);
5)拟派供应商代表可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担任,供应商代表必须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且需提供近三年(2015年1月1日-2017年12月1日)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在报名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提交本公告“4、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和5、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中的材料原件以供查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留存。
7、磋商文件的购买: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可从2018年1月22日至2018年1月26日(工作日内)上午9∶00~12∶00时,下午15∶00~17∶00时,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江西昌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昌市青云谱区施尧路1300号)购买,磋商文件工本费2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8、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18年2月2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南昌市东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湖区三经路699号)三楼竞争性谈判室,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9、已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未书面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响应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10、联系方法:
代理机构:江西昌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昌市青云谱区施尧路1300号
开 户 行:江西银行南昌象南支行
户 名:江西昌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188060018092079330
邮 箱:328698901@qq.com
联 系 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13767474098
采 购 人:南昌市东湖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东湖区政府大楼2楼
联 系 人: 陶先生
电 话:0791-878386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