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06]
永新县公路管理所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
建中工程有限公司受永新县公路管理所委托,就其永新县公路管理所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第二次以公开招标(电子化)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永新县公路管理所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第二次;
2、项目编号:JXJZ2017-Z070;
3、分包情况:禁止分包、转包;
二、招标内容:
招标预算控制价:232.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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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元 |
总价/元 |
型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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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新县公路管理所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第二次 |
6500m3 |
358 |
2327000 |
C30混凝土 |
三、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合格供应商。
2、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法人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者三证合一(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混凝土加工、销售);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竞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需提供书面承诺函)。
4、本次投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生产的商品混凝土质量达到国家相关产品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并在资金方面满足供货要求的企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如企业法人参加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原件现场展示。
四、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2018 年01月26日10:00时;(北京时间)
采购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在永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开标仪式,投标人须安排人员携带 CA 数字证书准时出席,采购人不接收任何因投标人原因迟交的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合格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其后上传通道将关闭。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四份与电子版投标文件相同的纸质投标文件(不分正副本),若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存在差异,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除投标文件内提供,投标人还须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另外单独递交并在开标现场展示。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永新县公路管理所 地址:永新县
联系人及电话: 左先生 13879660845
采购代理机构:建中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永新县宏城电子商务园
联系人及电话:贺女士 18979661633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办理江西省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CA数字证书、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二)采购人将在以下指定网站发布对招标文件的补充、澄清、变更文件(均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2.吉安市政府采购网;3.永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三)投标费用:
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招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投标人须在开标之前缴纳4.5 万元整(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应注明“永新县公路管理所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字样),必须从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帐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不能提交现金。对于未缴纳投标保证金单位的投标,我公司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拒绝。投标保证金交到永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可按以下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收款单位:永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永新县支行
账户:14072101040007931
3.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按国家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向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费;向永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开标场地费。
4.所有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5.已递交了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如不能参加此次投标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一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放弃参与投标;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