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26]
依据抚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的采购计划,江西信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临川区农业局的委托,对临川区农业局25%噻虫嗪水分散粒剂、5%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乳油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采购编号:JXXH-FZ2017-X007-01)进行询价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采购编号:JXXH-FZ2017-X007-01
二、采购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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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规格要求 |
采购预算 |
技术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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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5%噻虫嗪 水分散粒剂 |
吨 |
1 |
10g*400包/件 |
27.9万元 |
详见谈 判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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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5%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乳油 |
吨 |
1.4 |
50ml*160瓶/件 |
三、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1.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①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由供应商自行出具的承诺函原件)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自行出具的承诺函)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询价时供应商必须提供(③、⑤、2)以上资料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无效报价。]
四、发售询价文件及报名时间:2017年 12月 26日-2017年 12月 28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江西信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购买询价文件,询价文件每份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逾期拒售。
五、询价时间:报价文件须在2017年12月29日下午14:30整(北京时间)之间前递交(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六、递交报价文件、询价地点:临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已购买询价文件缴纳了报价保证金的供应商,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询价,应在提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书面通知代理机构放弃此次投标。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询价,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采购单位:临川区农业局
采购单位地址:抚州市临川区临川大道49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870459387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信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江西省抚州市牛角湾二村
联 系 人:刘炎蓬 电 话/传真:13979422520
区采购办监督电话:0794-843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