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26]
根据彭泽县人民法院的要求,九江市人众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彭泽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对彭泽县人民法院维修改造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 JJRZPZ-2017JT-022
(二)项目名称:彭泽县人民法院维修改造工程
(三)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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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采购预算 |
技术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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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彭泽县人民法院维修改造 |
项 |
1 |
400000元 |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
(四)报价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报价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承诺函原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17年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原件)
(四)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7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纳税及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报价供应商应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叁级(含)以上资质;
4、报价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资质证书复印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元),必须采用现金、转账或电汇方式(汇款人户名必须为报价人企业名称,注明投标保证金及项目编号),于2017年12月28日北京时间15:00时前到达指定账户(户名:彭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彭泽县支行东门分理处,帐号: 1434 730 104 000 4636)。
(六)报名及发售标书时间: 2017年12月26日至2017年12月28日17:00止(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每本售价200元整(售后不退)。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以下材料:需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复印件、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叁级(含)以上资质原件,法人代表授权书。以上证件等材料完整提供一份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装订成册。
(八)发售招标文件地点:九江市人众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彭泽县分公司(彭泽县火车站小区21栋)。
(九)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17年12月29日下午14:30整(北京时间)
(十)开标与评标时间:2017年12月29日下午14:30整(北京时间)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彭泽县交易中心,3楼317室
(十二)招标文件补充、更正说明下载网址: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jggzy.jiangxi.gov.cn
采购单位:彭泽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 邹先生 联系电话: 18172936717
采购代理机构:九江市人众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彭泽分公司
详细地址:彭泽县火车站小区21栋
联系人:费先生 联系电话:15374326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