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县]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上高县道路路灯节能改造项目(招标编号:大业-SG2017-007)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2017-12-20]
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上高县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就其“上高县道路路灯节能改造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生产厂家前来参加。
一、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上高县道路路灯节能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大业-SG2017-007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第一包:项目编号:大业- SG2017-007-1
序号 项目内容 规格 数量 单位 预算单价 预算金额 技术参数要求
1 LED路灯 120W 280 盏 1920元 537600元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2 LED路灯 150W 204 盏 2080元 424320元
3 LED路灯 200W 1577 盏 2400元 3784800元
5 10米高低臂灯杆 H10m 256 套 2350元 601600元
预算总金额 5348320元
第二包:项目编号:大业- SG2017-007-2
序号 项目内容 规格 数量 单位 预算单价 预算金额 技术参数要求
1 电缆 4×16mm2+
1×10mm2 10800 米 55元 594000元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二、供应商须符合下列条件(资格审查):
第一包资格审查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一月份纳税社保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违法记录信用截图);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提供工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须具有与本项目相关产品生产和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缴纳投标保证金凭证;(提供原件)
8、投标人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提供原件)
9、投标人提供书面售后服务承诺函;(提供原件)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第二包资格审查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一月份纳税社保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违法记录信用截图);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提供工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须具有与本项目相关产品生产和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缴纳投标保证金凭证;(提供原件)
8、投标人提供书面售后服务承诺函;(提供原件)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保证金:
1、现场报名:
(1)时间:自2017年12月20日起至2017年12月22日17: 00(北京时间)止,供应商须于此时间前到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办理相关报名手续,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逾期不予办理,且招标代理方有权拒绝未报名的供应商投标。
(2)地点: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宜春市袁州区秀江东路888号、德和沁园旁)
(3)售价:人民币叁佰元/份,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得转让。
2、投标保证金:第一包:12万元 ;第二包:1.1万元 ,与2017 年12月25日17:00时前以银行转账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足额缴纳,以实际到帐时间为准。(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投标单位名称,且应与投标书一致)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的,为无效投标。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采购方签订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行合同至验收合格,
无息返还。未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
投标保证金请汇至以下账户:
开 户 名 称: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高士路支行
帐 号:1508 2068 0900 0023 585
四、投标须知
1、本次招标项目为二个包,供应商应根据自己的供货能力投标。
2、供应商应将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开标时交于采购人及招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要求提供原件的开标现场须提供原件,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的须加盖供应商原色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则投标无效。资审材料若有虚假或伪造,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理。
3、纸质响应文件共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须用文件袋分别密封;密封袋封装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注明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指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在 2017年12月27日上午10 :00分(开标时间) 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五、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地点:上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沿江中路18号、老政府大楼八楼)
2、响应文件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 12月27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六、评标方法:
1、评标方法: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判定成交的标准等事宜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本项目采购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七、签订合同
1、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合同。
2、合同组成部分为: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合同补充条款。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高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地址:上高县行政大楼九楼
联系人:谢先生 电话:13320057969
采购代理机构: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柳怀东18970523832 报名联系人 黄蓉0795-3919705
联系地址:宜春市袁州区秀江东路888号、德和沁园旁
电子邮箱:104463082@qq.com
七、公告期限:自2017年12月20日起至2017年12月22日止。
八、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
上高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九、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书面和电话通知,请各拟供应商密切关注。
十、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宜春市上高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