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19]
抚州市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东乡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就“检务通”信息化平台建设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一、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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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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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务通”信息化平台建设 |
1 |
项 |
23万元 |
二、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 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投标人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受邀供应商可从招标代理公司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看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四、开标截止时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一套,否则将被作为无效标处理)。
五、发售招标文件及报名时间、地点2017年12月16日—2017年12月19 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地点:抚州市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玉茗大道延伸段东侧巴黎丽都旁)。
六、开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 12月20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东乡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抚州市东乡区城东大道物流园电商创业园3楼)。
采购单位:东乡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谢主任 13979433276
地址:抚州市东乡区东红路49号
采购代理机构:抚州市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卢女士 0794-8271568 13970486066
地址:抚州市玉茗大道延伸段东侧 邮箱:fzyangguang@163.com
监督电话:0794-4238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