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14]
根据采购办下达的彭购2017B000231001号采购计划的批复,江西省金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彭泽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江西省彭泽县消防大队(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彭泽县消防大队计算机室内屏及营区电器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XJYZBPZ-2017-003-B-01)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与谈判。
1.招标编号:JXJYZBPZ-2017-003-B-01
2.采购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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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 |
技术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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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彭购2017B000231001号 |
彭泽县消防大队计算机室内屏及营区电器采购项目 |
1批 |
320000元 |
详见谈判文件 “技术规格及要求” |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必须是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供应商;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开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开标时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资
信证明材料)
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提供承诺函);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7年任意一个月税收和社会保障
资金缴纳凭证材料);
⑤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原件;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针对此项目企业法人参与投标携带本人身份证、若委托代表参与投标须出具法人授权书
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3)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须提供所投计算机、室内显示屏、热水器等家用电器设备制造商出具
针对本项目的技术规格参数确认函、售后承诺函原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 购买谈判文件时间和地点: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即日起至2017年12月19日每天(周末节假日除外)09:00~12:00,14:30~16:00 (北京时间)在江西省金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彭泽分公司(彭泽县商贸广场)购买谈判文件,并可查阅相关信息;
5.谈判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所有响应文件应于2017年12月21日下午14:00时整(北京时
间)之前递交到彭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三楼317号厅;
7.谈判时间:定于2017年12月21日下午14:00时整(北京时间),届时请供应商的法人或
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谈判大会;
8.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文件(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下列文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
件各1份;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附有法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9.购买了谈判文件且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了投标保证金而不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在开标1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江西省金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彭泽分公司,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采购单位名称:彭泽县消防大队
采购单位联系人:高先生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1872026085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西省金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彭泽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办公地点:彭泽县商贸广场
开标仪式详细地址:彭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三楼317号厅
邮 编:332000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18160799141
电子信箱:2446200705@qq.com
开户名: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泽东门分理处
开户行:彭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 号:14347301040004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