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14]
赣州康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赣州蓉江新区潭东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其后装压缩式垃圾车、240L垃圾桶、手推车项目(项目编号:GZKC2017-RJXQ-J005)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GZKC2017-RJXQ-J005)
(二)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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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国产产品)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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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自装卸式垃圾车 |
1 |
辆 |
外形尺寸(mm) 长6540,6960,6600,6665,6800 宽 2200 高 2570(±10%) 轴距(mm)3360(±10%) 最大允许总质量(kg)8200(±1%)、整备质量(kg) 5710,5900,6020,5855,5960 (±1%) 底盘型号 JX1083TGA25 发动机型号 JX4D30A5H 发动机功率(KW) 112 最大设计车速 (km/h)80(±5) 最大爬坡度 ≥30% 接近角(o)23(±2) 离去角(o) 16(±2) 垃圾箱有效容积(m) 6(±0.5) 填装器料斗容积(m) 0.8(±0.1) 左污水箱容积(L)170(±5) 右污水箱容积(L)— 填装器污水箱容积(L)170(±5) 污水箱总容积(L)340(±5) 最小离地间隙(mm)180(±10%) 工作转速(r/min)1500 怠速(rpm) 750~800 压填循环时间(s)≤17 上料循环时间(s)≤9 卸料循环时间(s)≤45 油泵排量(ml/r)32(大泵)/10 (小泵) 液压油箱容积 (L)90(±1%) 系统压力(MPa) 16 取力器操作方式:气动 控制方式 自动。 1.产品填装能力强,且结构布局紧凑、美观。 2.滑板运动副采用“滑块”运动形式,“滑块”材料选用优质高耐磨 MC尼龙,具有自润滑功能和自排除垃圾能力。 3.采用独立油缸锁紧控制方案, 通过电气传感器发指令实现打开或锁紧填装器, 填装器与垃圾箱可靠锁紧贴合, 避免污水滴漏造成二次污染。 5.控制器具有自诊断、自识别故障功能。 6.采用比例控制换向阀, 无液压冲击, 作业静音性好,避免扰民。 7.垃圾箱,填装器,推铲等关键结构件材质均选用高品质钢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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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40L垃圾桶 |
600 |
个 |
1、符合国家城镇建设行业CJ/T280-2008《塑料垃圾桶通用技术条件》标准要求。 2、型式:两轮移动式塑料垃圾桶(包含桶身、桶盖、铰链、手柄、滚轮及轮轴)。 3、额定容积:240L(±5)。 4、桶盖开启方式:手开式。 5、规格尺寸:长730×宽580×高1080mm(±10%)(含桶盖高度)。 6、桶身及桶盖采用100%高密度聚乙烯(HDPE)新料一次注模成型。 7、塑料垃圾桶表面光滑平整、色泽均匀、耐腐蚀且具有良好的冲击韧性。 9、塑料垃圾桶抗冷热、抗老化、抗褪色等理化性能稳定,高温60℃、低温-30℃的气温下,不变形,不开裂,至少两年以上不褪色。核定载荷≥90kg, 10、桶身壁厚≥4.5 mm,桶底厚≥5mm,桶口及加强筋壁厚≥6mm,桶盖厚≥3.5mm。 11、轮轴:采用实心钢轴。 12、滚轮:轮毂及辋圈为高密度聚乙稀材质;轮胎为100%橡胶材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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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手推车 |
120 |
个 |
1、产品规格:长2050×宽700×高600mm(车箱:长1250×宽700×高600mm)(±5%) 2、产品材质:国标1.5mm镀锌板、成型镀锌圆管、镀锌角钢。 3、承重压力400(±5%)公斤。 4、产品经过打磨、酸洗、磷化后进行内外静电喷塑,烘烤200度冷却成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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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总总额(元) |
人民币伍拾柒万元整(¥57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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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响应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响应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谈判文件的购买:2017年12月14日至2017年 12 月18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00,在赣州康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谈判文件工本费2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转帐汇款时请备注“缴款单位、项目名称”字样。邮箱内容“公司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另附缴款凭证”)。
(六)响应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地点:2017年 12 月20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谈判地点:赣州康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届时请响应服务商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授权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谈判会。签到时间以递交响应文件及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授权人)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响应文件或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授权人)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的将不予受理,作无效响应处理。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竞谈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七)响应保证金及质保金:响应供应商必须在2017年 12月19日中午12:00(北京时间)之前,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缴交响应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11000.00);以款项到账时间为准,响应保证金可从响应人基本开户银行账户或其他银行账户转入,或采用其他非现金方式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响应无效。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还须按成交金额的5%缴纳质保金。质保金由采购人收取,质保期满7个工作日内予以一次性无息退还。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九)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将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十)联系方法:
采购单位:赣州蓉江新区潭东镇人民政府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潭东镇
电话:钟小姐
联系人:13479984546
采购代理:赣州康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市长征大道2号天际华庭7栋1单元201室
电话:0797-8069118
邮箱:1498409031@qq.com
联系人:毛女士
银行账号:
①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赣州金房支行
户 名:赣州康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 号:1510 2255 0900 0117 003(此账号只用作收取退还响应保证金,烦请备注项目编号)
②开户行:中国银行赣州城南支行
户 名:赣州康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 号:1947 3689 2597(此账号只用作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烦请备注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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