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12]
招标编号:JXBH- 2017-043
采购条件 :江西邦惠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宜丰县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依据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的批复,就其宜丰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安装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测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采购人: 宜丰县城市管理局;
2.2项目名称: 宜丰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安装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2.3采购范围及内容:COD在线分析仪、氨氮在线分析仪、总铅在线分析仪、总镉在线分析仪、数采仪等检测设备、设备房、水、电安装、立式空调及安装、移动网线开户及安装、管道埋设等相关设施安装施工。
2.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5采购预算(报价上限):49万元;
2.6交货期 :30天;
2.7质量承诺: 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及标准要求,并经建设部门按现行相关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8付款方式: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至90%,余下10%作为质保金,一年质保期满无问题付清全款;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基本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件),提供的营业执照需具有相关制造或经营范围(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或经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技术人员配备表和技术人员证书(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及社保缴纳凭证;(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书原件及“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3.2其他事项: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3、投标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的产品;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其他资格条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件),提供的营业执照需具有相关制造或经营范围;(2)投标人货物来源渠道必须合法,不是制造商还需提供投标货物制造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产品的授权书原件。(3)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在报名前完成到采购单位现场实施技术勘查,报名及开标时需提供加盖采购单位公章的勘查报告原件(踏勘联系人:徐立新,联系电话:13879507189)。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可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17年 12 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11:30 时,下午14:30 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江西邦惠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上高县朝阳南路35号)购买谈判文件并查阅招标详细信息,逾期不予受理。
4.2谈判文件工本费: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产品授权书、提供加盖采购单位公章的勘查报告。(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即可)
5.投标保证金:9800元整。开标前1天的下午4点前到账。采用银行转帐、电汇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足额缴纳,以实际到账为准。(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或投标人名称应与投标书一致)。
开 户 名 称:宜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银 行:江西宜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帐 号:1562798080000613686.
6.谈判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 12月 19 日下午3时,递交地点为宜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谈判时间及地点
7.1谈判时间: 2017年12月19日下午3时。
7.2谈判地点: 宜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
7.3投标时需提供的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或经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厂家授权书、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及社保缴纳凭证、提供加盖采购单位公章的勘查报告。(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备查)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宜丰县城市管理局
详细地址:宜丰县城
联 系 人: 徐立新 联系电话:13879507189
代理机构:江西邦惠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 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朝阳南路35栋(朝阳宾馆对面)
联 系 人:黎女士 联系电话:13767566898
经采购人审核盖章后,发布询价公告。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如不能参加此次投标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一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投标;否则,没收保证金,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9.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宜春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ycf.gov.cn/
江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zfcg/
宜丰信息港:http://www.jxyf.gov.cn
10.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书面和电话通知,请各拟投标人密切关注。
11.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宜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江西邦惠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