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12]
江西弘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樟树市殡葬管理所发电机采购项目(招标编号:弘和-ZS2017-032)询价采购公告
江西弘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樟树市殡葬管理所的委托,根据樟树市政府采购办下达的采购通知书要求,就樟树市殡葬管理所发电机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和采购人的申请,拟对该批采购项目采用询价方式采购,届时欢迎参加。
1、招标编号:弘和-ZS2017-032
2、项目内容: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技术参数 |
预算金额(万元) |
1 |
发电机 |
1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清单) |
31.6 |
3、参加询价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并提供自查信息截图。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开标时需提交的基本资料:?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有意向的供应商可在2017年12月19日下午14:40(北京时间)前到樟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直接提交制作规范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制作可参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制作规范)。(询价响应人可在樟树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标书())。招标文件费每份200元,售后不退。不登记报名的响应文件将不接受。已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放弃投标的,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二日前书面通知江西弘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未书面通知代理机构放弃投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6、投标保证金:请拟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缴纳到相应的账户。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千伍百捌拾元整(¥5580元),请注明项目编号:弘和-ZS2017-032,以方便退回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名:樟树市招投标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樟树支行营业部
账号:199208801309
不能提交现金,须从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单位账户转入以上账户,确认保证金到帐后,由交易中心在项目开标现场向投标人或代理公司出示一份《投标保证金缴交情况核对表》。
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795-7362707
7、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年12月19日14:40(北京时间),询价地址:樟树市四特大道288号(航天大酒店对面)工业园区办四楼樟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其他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西弘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江西省樟树市中药城C4区4栋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5170500555
电子邮件:353788061@qq.com
采购单位:樟树市殡葬管理所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907050103
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
樟树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www.zsztbw.gov.cn
江西弘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