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09]
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信丰县人民法院的委托,现就其执法办公系统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GZJD2017-XF-C001
二、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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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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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执法办公系统建设项目(国内服务)(国内服务) |
1 |
项 |
执法办公系统建设:其中包含了执法办公平台及与执法平台对接的终端 一、执法办公平台须具有:公文管理、执法终端移动执法办公、表单设计、办公助理、个人设置、沟通互动、工作管理、执法审批单管理、流程设计、执法统计分析等功能。 二、执法终端 1、便携式移动办公终端1: ①数量(单位):87台; ②系统类型:Android系统 ③核心数:八核 ④主屏尺寸:≥5.1英寸以上 ⑤主屏分辨率:≥1920 x 1080 像素, ⑥网络≥:双卡(均可支持4G),全网通 ⑦连接:连接与共享 WLAN热点,蓝牙4.2等 2、便携式移动办公终端2: ①数量(单位):10台 ②系统类型:Android系统 ③核心数:八核 ④主屏尺寸:≥5.5英寸以上 ⑤主屏分辨率:≥1920 x 1080 像素;等 3、便携式移动办公终端3: ①数量(单位):40台 ②系统类型:Android系统 ③核心数:八核 ④主屏尺寸:≥5.5英寸以上 ⑤主屏分辨率:≥1280 x 720 像素;等 |
7921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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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金额(元) |
柒拾玖万贰仟壹佰捌拾元整(¥7921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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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响应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响应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磋商文件的购买时间:2017年12月10日至2017年12月15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在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资料费2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六、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17年12月20日15:3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信丰县桥北圣塔西路58号)。届时请各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代表携带响应文件及响应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磋商会,签到时间以递交响应文件及响应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响应文件或响应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或递交的响应文件不符合规定将不予受理,作无效响应处理。
七、响应保证金: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须在磋商的前一天17:00(北京时间)之前到账(转账时须备注项目编号及用途),从响应供应商的公司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自然人参加的,从自然人的储蓄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响应无效。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九、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将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磋商文件。
十、联系方法:
采购单位:信丰县人民法院
地址:信丰县阳明北路
电话:0797-3300123
联系人:王先生
代理机构: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信丰县桥北圣塔西路58号
电话:0797-3382536
传真:0797-3382536
邮箱: gzjdxf@126.com
联系人:谭晨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信丰支行
户名: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3600 1151 0100 5250 4995
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
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