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8-06]
2025年7月30日,我局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上饶市分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广财购罚决[2025]26号)。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上饶市分公司不服该行政处罚决定,向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我局于2025年8月5日收到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政府作出的《停止执行行政行为通知书》(饶广丰府复字[2025]89号)。根据该通知书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相关规定,自即日起(2025年8月5日),暂停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书》(广财购罚决[2025]26号)。
该行政处罚决定是否恢复执行或产生其他法律后果,将以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政府最终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为准。
特此公告。
上饶市广丰区财政局
202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