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13]
泰财购罚决〔2025〕47号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上饶灵旭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上饶市广信区凤凰西大道76号阳光时代写字楼2106
二、基本情况
上饶灵旭建设有限公司代理的泰和县第三次土壤普查成果编制项目(项目编号:SRLX-2024-0005)中存在将特定行政区域或特定主体的业绩、奖励作为加分条件或中标、成交条件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以及加分项未细化量化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四款之规定。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责令上饶灵旭建设有限公司限期改正,并决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