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26]
干财购罚决[2020]2号
余干县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当事人: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高新大道1968、70号文苑华庭文化创意大厦13楼02号
按照《余干县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专项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文件的要求,经检查,你公司被检查项目存在以下问题:
项目名称一:余干县教育体育局标准化试场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 JXYXSR-2019-03)存在问题:
1、中标公告及通知书未同时发出。。
2、中标公告未将项目详细清单、分项单价进行公示。
上述行为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条例第八条;财政部令87号69条的规定。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七十八条第十二款,《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
如对上述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起60日内进行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余干县财政局
2020年1月 21 日
余干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0年1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