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24]
广财购罚决 [2018] 2号
上饶市广丰区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经调查,你(单位)存在以下违法行为:上饶市广丰区教体局城南小学及城南幼儿园办公橱柜配套设备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文件评分细则中商务评分资信和业绩设置门槛较高,通过提供省级及以上工商联会员单位、“守合同重信用AAA”证书、荣获2015或2016中国家具行业科技创新先进单位等条件进行加分,存在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的嫌疑;中标公告内容不完整,无该项目的用途简要技术要求(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无代理机构信息。
上述事实有江西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项目检查结果资料为证。
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及送达情况,受处罚人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的情况。
本机关认为,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和财政部令第19号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本机关依法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给予警告,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履行方式和期限
罚款由受处罚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以下银行缴纳罚款,当事人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开户名称:上饶市广丰区财政局
开户银行:建行广丰支行
账 号:36001351400050000454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政府或上饶市财政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上饶市广丰区财政局
2018年10 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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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广丰区财政局人秘股 2018年10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