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第5号)
[2025-11-20]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XDH-2025G001-1
二、项目名称:南昌县四幼新湖分园等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富升厨业(博兴)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1:江西德弘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
被投诉人2:南昌县教育体育局(采购人)
相关供应商:江西樯岚科技有限公司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本项目做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
1、儿童平衡车属CCC强制认证产品,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浙江易捷游乐设备有限公司制造的儿童平衡车没有CCC认证证书,属无证生产假冒伪劣产品。
2、消毒柜属消毒产品卫生许可证认证内产品,中标供应商提供的广东顺德沃姆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没有消毒产品卫生许可证,提供的产品属无证生产假冒伪劣产品。
3、四人协力滚筒车属CCC强制认证产品,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浙江欧菲尼迪游乐设备有限公司制造的四人协力滚筒车没有CCC认证证书,属无证生产假冒伪劣产品。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调查,投诉事项1、2、3均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南昌县财政局
202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