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第4号)
[2025-11-04]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CXZFCG2025-59420ZB
二、项目名称:南昌县莲塘一中“一校两区”校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江西超盾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1:南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代理机构)
被投诉人2:南昌县教育体育局(采购人)
相关供应商:福建实达物业有限公司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本项目做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
1、中标供应商福建实达物业有限公司投标报价涉嫌低于成本价,人员工资未达法定最低工资标准,属实质性负偏离;
2、中标供应商福建实达物业有限公司社保费用计算存在根本性错误,低于法定缴纳成本,参保人数认定不合理
3、中标供应商福建实达物业有限公司分项报价存在逻辑矛盾与计算错误,属于实质性负偏离。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调查,投诉事项1、2、3均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南昌县财政局
202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