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财购投诉〔2025〕3号
[2025-09-10]
干财购投诉〔2025〕3号
投诉不予受理通知书
好来客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你(单位)因不满意余干县教育体育局对余干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净菜配送服务项目B包、C包(项目编号:XHTC-FW-2025-0653-B、XHTC-FW-2025-0653-C)作出的质疑答复,向本局提起投诉,本局已于2025年8月21日收悉。经初步审查,投诉材料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八条的要求,本局于2025年8月25日已发出《政府采购投诉材料补正通知书》,一次性书面通知你单位进行补正,你单位于2025年8月29日签收,本局于2025年9月1日收到你单位补正后的投诉书,截至今日,经审查,补正后的投诉书仍不符合规定(1.缺少质疑函;2.授权委托书抬头错误;3.授权书法人签字不符合要求),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之规定,决定不予受理。
投诉人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余干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于六个月内向上饶市余干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通知
余干县财政局
202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