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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赣盛基政采字【2025】-01-A包
二、项目名称:2025年吉州区垃圾收集站设备更新项目A包(广场南路垃圾收集站、跃进路东方赛纳垃圾收集站设备更新)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上海硕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新丹路368号1-3层
被投诉人1:江西盛基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吉安市吉州区高峰坡新8号田侯华庭3-1号楼办公1102号
被投诉人2:吉安市吉州区城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吉安市吉州区晒布场1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1-3:评分标准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项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1、2、3不成立,缺乏事实依据,予以驳回。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