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县财政局投诉处理决定书(万财购投诉[2025] 8号)
[2025-09-03]
万财购投诉[2025] 8号
万安县财政局关于万安县公共服务设施重点用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二期)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赣聚浩政采字[2025]007号
二、项目名称
万安县公共服务设施重点用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二期)
三、投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中移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址:吉安市青原区河东街道文天祥大道1号青原移动大楼
被投诉人1:万安县机关事务中心
被投诉人2:江西睿宏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中标供应商涉嫌虚假应标。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万安县财政局
2025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