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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
一、项目编号:赣标普政采字〔2025〕06号
二、项目名称:遂川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一体化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赣州祥蔬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开发区金星路6号名扬鑫城1#楼43#商铺
被投诉人1:遂川县教育体育局
地址:遂川县城发大厦(吉安大道和慈云南路交界处)7-9楼
被投诉人2:江西标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北门街13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遂川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一体化服务”项目(赣标普政采字〔2025〕06号)招标文件进行质疑,投诉人对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投诉,本机关于2025年8月21日予以受理并依法开展调查,现已办理终结。
投诉事项与请求:该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标准第二条评分标准中1.4服务能力明显的是给特定投标人量身定制。请求对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标准重新修改。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机关就该投诉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业内专家论证会,根据所查明事实和专家意见,投诉事项事实依据不足,投诉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现作出如下处理决定:驳回投诉。
六、权利告知
投诉人如对上述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遂川县财政局
202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