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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1]
井财[2025]76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井政采字[2025]12号
二、项目名称: 井冈山红星城区新建高中计算机采购项目
三、投诉主体:
投诉人: 江西向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 吉安市井开区深圳大道273号南山示范园综合楼第四层4221室
被投诉人: 中韵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吉安市吉州区恒泰花园二期10号楼3楼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代理机构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1.预中标人所投的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存在虚假响应。2.预中标人所投的产品节能证书和环保证书不是同一个品牌,不是同一制造商。3.代理机构和招标专家对投诉人的投标文件存在评审失误的情况,致投诉人错失中标机会。4.未公示显示器品牌及制造商。
五、处理依据及决定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二)的规定,本机关作出处理决定如下:
投诉事项成立,责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适宜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井冈山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泰和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井冈山市财政局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