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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XSZXZFCG2025Y33
二、项目名称:吉安市第四中学改扩建工程课桌椅及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吉安市吉州区俊逸办公家具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四方园建材市场A栋4楼03,04号店面
被投诉人1:江西省吉安市第四中学
地址:吉安市吉州区永叔街道吉福路37号
被投诉人2:江西省朝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安市吉州区井冈山大道201号三楼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1-3:中标单位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涉嫌填写虚假信息谋取中标。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项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1-3不成立,缺乏事实依据,予以驳回。
吉州区财政局
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