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07-04]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赣诚科政采JXCK2025001-A
二、项目名称
吉安市庐陵新区2025年节日氛围营造小品设计施工一体化采购项目-A包(第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江西凯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兴桥镇61号井冈山农业科技园管理委员会检测楼 101办公室
被投诉人1:江西诚科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安市吉州区韶山中路6号天一园小区F幢1-301室
被投诉人2:吉安市庐陵新区党政办公室
地址:吉安庐陵新区管委会
相关供应商:吉安市吉州区皓龙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市交警支队10栋店面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中项目团队拟派的技术负责人的加分项设置不合理。
投诉事项2:招标文件中项目团队拟派的质量管理人员的加分项设置不合理。
投诉事项3:招标文件中拟派的安装人员的加分项设置不合理。
投诉事项4:招标文件中项目团队拟派的劳务管理人员的加分项设置不合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本机关作出处理决定如下:
投诉事项1中关于以技术负责人具有艺术设计或环境艺术类专业副高级职称证书作为评审因素的投诉内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该部分投诉。
投诉事项1中关于以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装饰工程师职称证书作为评审因素的投诉内容成立,投诉事项2、3、4成立,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采购人修改招标文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吉安市财政局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