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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7]
井财[2025]63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JXSZXZFCG2024Y60-B
二、项目名称: 井冈山市2025春季-2027秋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营养餐改善计划学校食材采购项目(B标段)
三、投诉主体:
投诉人: 江西云阳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江西省吉安市遂川县工业园区(吉安捷宝电子有限公司内)
被投诉人: 江西省朝旭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井冈山大道201号三楼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代理机构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1:中标人中小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数据矛盾,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投诉事项2:中标人管理体系认证范围与项目需求不符,应扣除相应得分。
五、处理依据及决定
根据所查明事实,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二)的规定,本机关作出处理决定如下: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适宜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井冈山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泰和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井冈山市财政局
2025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