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02-21]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ABXZBZC202401136】第二次
二、项目名称
吉安市安福县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江西怡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翔一路366号实验大楼
被投诉人1:江西安必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国隆花园里1栋1408室
被投诉人2:吉安市安福生态环境局
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安福县泸水河大道646号
相关供应商:江西欧净环保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湾里梅岭国家森林公园旁湾里新经济产业园8栋104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满意被投诉人作出的质疑答复向我局提起投诉,我局依法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投诉事项1:我司是评标委员会评标期间确定的第一中标候选人,采购人在确定中标人期间对评标报告、投标文件进行复核,发现我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检测报告的细微问题,从未就此事件联系我司,就断定我公司提供的产品无法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和设备的顺利验收检测,从而私自选择第二名作为中标人,违反了政府采购法的程序及规定。
投诉事项2:中标人江西欧净环保有限公司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属于虚假响应投标。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等规定,本机关作出处理决定如下:
投诉事项1成立,但未影响采购结果,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投诉事项2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吉安市财政局
202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