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年第7号)
[2024-12-25]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CXZFCG2024-205857ZB03
二、项目名称:小蓝经开区管委会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三次招标
三、相关当事人:
投 诉 人: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嘉言路668号用友南昌产业园二期2号研发楼
被投诉人:南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南昌县富山大道1128号
相关供应商:江西省正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南昌市青云谱区八大山人梅湖景区墨香街文化休闲主题街区C2区212号商铺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本项目做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1:经查询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预中标人江西省正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处于无效的暂停状态,物业服务认证(五星级)证书处于撤销状态,根据相关认证规则规定,上述证书均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而根据评标结果,上述三项证书中标人均得满分,因此,质疑预中标人江西省正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投诉事项2: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南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我司的质疑函后,未对相关事实进行有效核实,仅将预中标人的自证材料作为回复转发至我司,未按要求答复。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调查,投诉事项1、2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1、该项目中标结果无效;2、对江西省正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给予行政处罚。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六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责令南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限期改正。
南昌县财政局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