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县财政局投诉处理决定书(万财购投诉[2024] 9号)
[2024-11-15]
万安县财政局关于万安县委党校新校区设备采购项目(家具类)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乐联政采字2024WA05号
二、项目名称
万安县委党校新校区设备采购项目(家具类)
三、投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江西睿庐工程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青山湖北大道1066号塘山广场12楼1218室
被投诉人1:中共万安县委党校
被投诉人2:江西乐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2为:招标文件部分评分标准设置不合理,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供应商。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八条、《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投诉事项1.2成立。该合同已履约,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如果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万安县财政局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