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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5]
井财[2024]127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井政采字[2024]25号-2
二、项目名称: 井冈山市学前教育提升工程红星城区城西幼儿园设备购置项目其它设备
三、投诉主体:
投诉人: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吉安市分公司
地址: 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大桥东路6号
被投诉人: 江西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中山西路西苑小区东区13-15幢1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吉安市分公司对代理机构江西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井冈山市学前教育提升工程红星城区城西幼儿园设备购置项目其它设备(井政采字[2024]25号-2)”的质疑答复不予认可,于2024年11月6日向我局提出投诉,我局于2024年11月6日依法予以受理。经对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现本投诉案已审查终结。
投诉人称:该项目招标文件评审标准技术水平设置的加分项是变相的把企业经营年限、规模等作为评审因素,属于变相排斥了潜在投标人。
五、处理依据及决定
根据所查明事实,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规定,本机关作出处理决定如下:
该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适宜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井冈山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泰和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井冈山市财政局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