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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3]
一、项目编号:遂政采〔2024〕G060号
二、项目名称:遂川县道路交通安全视频监控等安防设备改造完善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江西智辰韦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紫阳大道2999号紫阳明珠办公楼C栋402室
被投诉人:江西百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吉安市遂川县碧桂园旁
采购人:遂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遂川县泉江镇东路大道116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遂川县道路交通安全视频监控等安防设备改造完善项目(遂政采〔2024〕G060号)招标文件提出质疑,投诉人对采购人和代理机构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4年10月31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开展调查,现已办理终结。
投诉事项与请求:评审标准具有很强的品牌倾向性,明显以项目实际特点不符合的参数作为限制和排他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有悖于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请求核实代理机构回复函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是否存在恶意虚假回复等情况。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专家组论证情况和所查明事实,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驳回投诉。
六、权利告知
投诉人如对上述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遂川县财政局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