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赣市财购诉字〔2024〕3号
[2024-05-08]
赣市财购诉字〔2024〕3号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一、项目编号:GZ2024-C005
二、项目名称:赣州市第一中学2024-2025年度物业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江西浩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4号中庭·森林公馆1号楼901室
被投诉人1:赣州市第一中学
地 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厚德号45号
被投诉人2: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9号
中标供应商:赣州市港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杨公路1号金樽花园2栋4号写字楼
四、基本情况
赣州市第一中学2024-2025年度物业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Z2024-C005)于2024年3月16日发布采购公告,3月28日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案涉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如下:
投诉人质疑案涉项目招标文件的评分标准中设置《平面建筑清洁养护施工》《建筑物外立面清洁养护施工》《建筑物日常清洁养护施工》《石材清洁养护施工》、环卫清洁服务企业资质以及具有物业相关智能信息化管理系统等评审因素,上述评审因素的设定与案涉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五、裁决依据及结果
经核查,投诉人本次提出的所有投诉事项均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
确认投诉人江西浩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本次提出的所有投诉事项均不成立,予以驳回。
六、其他补充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