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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4]
临财购投诉[2024]1号
临川区智能安防小区采购项目
(二期)一标段(项目编号:
JXDC2023-G18-1)
投诉处理决定
北京祺智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抚州市临川区住房保障中心、江西东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一、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北京祺智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征祥
联系电话:1866271****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1号19层A-2202号2室
被投诉人1:抚州市临川区住房保障中心
联系人:张军林
联系电话:1367794****
地址:抚州市临川区行政中心房产交易大楼
被投诉人2:江西东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1367794****
地址:江西省抚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赣东大道1688号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江西江西东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代理临川区智能安防小区采购项目(二期)一标段(项目编号:JXDC2023-G18-1)的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4年1月4日向我局进行投诉。经依法对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现本投诉案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1:该项目的项目需求中的产品技术参数中存在指定品牌并将指定品牌设置为实质性要求的违法行为。在项目需求中非法指定“安防工作站/技术路线:Intel;CPU:15.10400;显卡:R7 430”、“平台服务器/CPU:配置1颗x86架构HYGON 3250处理器。”、“NTP校时服务器/上处理器:ARM处理器。”。采购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六)项、《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第十二条第三款的相关规定及《抚州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的相关规定。
投诉事项2:该项目未依法设置评审因素,存在将指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设置为评审因素的违法行为。在该项目的评分标准中要求“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公安部所属检测机构出具的封面具有 CMA和 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详见事实依据),采购人在该项目中非法指定公安部所属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第十二条第三款的相关规定,并违反了《抚州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中禁止将检测报告作为评分因素的相关规定。
投诉事项3:该项目的评分标准中引用已经废止了的推荐性国家标准(GB/T9254-2008)作为评审因素,不符合现行法规的要求。由此可以看出该项目的招标文件编制极不严谨,建议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依据现行法规、国家标准重新编制招标文件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投诉事项4:该项目在评分标准中要求投标人出具的由产品厂家提供的相关检测报告并加产品厂家公章及产品厂家获得的管理创新示范企业证书才可以得分的评分项高达30分。
投诉事项5:该项目未依法设置评审因素。该项目在评分标准中要求投标人出具的产品功能检测报告中涉及的产品功能与项目需求中产品技术参数要求无关,即将产品的拓展功能设置为了评审因素。
投诉事项6:该项目未依法设置评审因素,将与项目需求、商务要求无关及国家非强制性认证的证书设置为评审因素。该项目在评分标准中将管理创新示范企业证书、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网络工程师(中级及以上)、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CISP)证书设置为评审因素,属于将未在项目需求中列明的技术要求、商务条件作为评分条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五条、第五十五条第三款及《抚州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的相关规定。
投诉事项7:该项目未依法设定评审因素,在评分标准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关员工提供开标前6个月(不含当月)任意一个月单位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作为评审依据。依法缴纳社保是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基本资格条件,而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明确规定,资格条件不得作为评审因素
投诉事项8:该项目违法设置意图改变评审结果的条款。该项目在评分标准中违法设置改变评审结果的条款“采购方有权要求预中标商在公示期内提供相关原件查验,若虚假响应,则取消中标资格且按照政府采购方相关法律法规处理。”采购人不是行政执法机关,不具备行政执法权,无权私自改变经评审专家评定的中标结果,采购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
被投诉人答复:针对投诉事项1:1.安防工作站中“技术路线:Intel;CPU:I510400:显卡:R7 430”显然是对产品的技术路线以及规格性能进行要求,市面上联想、华硕、戴尔等绝大多数厂商均有满足及优于该技术路线、规格性能的产品,并不存在指定品牌情况。
2.服务器中“CPU:配置1颗x86架构 HYGON3250处理器”,是基于智能安防小区中对平台的数据安全所需,选用自主可控的国产化产品,符合项目实际需求。X86架构指的是“微处理器执行的计算机语言指令集”,且市面上金品、浪潮、海康等产商均有满足及优于该技术路线、规格性能的产品,并不存在指定品牌情况。
3.NTP校时服务器中“处理器:ARM处理器”,是指基于ARM架构(32位精简指令集处理器架构)下的处理器,广泛使用于嵌入式系统设计中,代表的是一种技术线路,并不存在指定品牌情况。
以上,均不存在将指定品牌设置为实质性要求的情况,请贵单位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
针对投诉事项2:公安部作为国务院的组成单位,是国家级单位,所出具的检测报告具有权威性和说服力,是保证项目实施质量、性能及效果的重要证明;要求提供公安部检测报告佐证,一方面是为了杜绝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肆意编写投标产品参数,另一方面是为了杜绝对于国家权威机构的检测报告都有人恶意篡改,基于这两者都是为了杜绝投标者投机取巧,强行应标,以次充好,从而导致评委因无权威性的参考依据而影响评委客观评标,最终影响项目质量。该项设置,并不存在将指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设置为评审因素的情况,请贵单位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
针对投诉事项3:辐射骚扰是该设备工作时向空间发射的一种电磁波干扰,这种干扰会影响其他电器特别是高灵敏度电器的正常工作,400万单元楼人脸抓拍机安装位置为居住单元楼,辐射骚扰较大会降低居民的居住体验感,设置该项为项目实际建设的重要指标。该项要求的是符合中辐射骚扰限值等级A的要求,该标准废止但不影响对辐射骚扰限值的要求。代提GB/T 9254.1-2021 GB/T 9254-2008的GB/T 9254.1-2021同样有提到所有其他设备应符合A级限值。
综上该项要求合法合理,并不存在影响潜在投标人的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
针对投诉事项4:“评分标准中要求投标人出具的由产品厂家提供的相关检测报告及相关功能的配置界面截图并加产品厂家公章”为变相设置为了资格条件。
事实依据:该项要求并非资格要求,评分项也并不等同于资格要求,在满足招标文件基础技术参数要求下,可以通过设置评分项来择优选择符合项目需求的产品,请贵单位悉知。该项设置并不存在变相设置资格条件的情形,请贵单位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针对投诉事项5:1.“800万全结构化抓拍摄像机/1、支持人数统计功能,可设置最多 8 个人数统计区域,区域名称可自定义;可设置人员密度报警、人数异常报警、停留时间异常报警,每个人数统计区域可设置最多 3 种报警类型;补光灯光均匀,无波纹、麻点状、条纹状及不规则亮斑;”,智能安防小区项目中,800万全结构化抓拍摄像机应用于小区出入口对进出人像、车辆等信息进行采集,考虑夜晚条件下传统摄像机补光灯过亮或者过曝造成光污染及扰民,因此设立补光灯功能要求,符合项目需求;800万全结构化抓拍摄像机采集的视频图像信息须与公安机关系统平台进行联网,人数统计功能可帮助统计小区实有人口居住的大致情况,为公安机关提供数据支撑,符合项目需求。
2.“400万单元楼人脸抓拍机/支持固件安全检验功能,摄像机 uboot 应采用加密存储,通过离线烧写存储器方式写入的 uboot 执行程序,不能被硬件微引导程序加载执行;辐射骚扰限值应符合 GB/T 9254-2008 中等级 A 的规定;”,智能安防小区项目中,400万单元楼人脸抓拍机用于单元楼视频监控及图像采集,属于重点部位监控,应当具备数据加密能力不被篡改,防止数据泄露,且应减小对进出单元楼人员的辐射伤害,符合项目实际需求。
3.“400 万室外人脸抓拍机/、补光灯开启后,正面不可见补光灯灯珠;当补光灯打开时,补光亮度应均匀,无明显波纹状、圆环状、麻点状、条纹状及不规则亮斑;”智能安防小区项目中,400 万室外人脸抓拍机用于室外重点道路视频监控及人像采集,考虑夜晚条件下传统摄像机补光灯过亮或者过曝造成光污染及扰民,因此设立补光灯功能要求,符合项目需求;
4.“800 万高空抛物变焦摄像机/1、支持镜头自清洁功能,可将蓄水箱中的水从 4 个喷水孔喷射在镜头玻璃上,并驱动雨刷清洁镜头玻璃上的覆盖物;镜头前盖采用增强透光玻璃,透过率不小于 97%,且支持镜头疏水功能;”智能安防小区项目中,800万高空抛物变焦摄像机用于小区楼栋高层高空抛物行为监测记录,由于高空抛物需要仰角安装,容易积附水、冰、雪、雾等附着物,造成画面模糊影响正常使用,具备自动清洁功能及良好的透光能力,可保证设备适应恶劣的天气环境,符合项目实际需求。
5.“400 万热成像摄像机/1、画面分割功能检验:可通过 IE 浏览器开启或关闭画面分割功能,开启后会将画面平分为 12 宫格,每个宫格均可输出最高温、最低温及平均温数值;噪声等效温差(NETD)在 10mk 及以下;”智能安防小区项目中,400万热成像摄像机用于小区内非机动车充电过程中视频监控及高温起火预警,画面分割功能可精准的统计画面中各个区域的实时温度,一定的等效温差控制能力,有助于测量更加精准,减少系统误报,符合项目实际需求。
6.“64路网络硬盘录像机/1、支持用户名与 IP 地址或 MAC 地址绑定,绑定后只允许固定 IP 或 MAC地址的固定用户名在固定 PC 端进行登录操作;2、可接入带有温度报警、烟雾报警、障碍物遮挡报警、移动报警、防拆报警、紧急报警的智慧消防摄像机进行报警联动;”智能安防小区项目中,网络硬盘录像机用于小区视频图像信息存储,且能供公安机关进行历史视频图像信息调阅,因此设备的安全性非常重要,用户名与 IP 地址或 MAC 地址绑定可防止录像被随意篡改造成重要信息丢失,符合项目实际需求。智能安防小区中建设热成像摄像机、警戒摄像机、高空抛物摄像机等多种类型的摄像机,且这类摄像机会产生告警事件,网络硬盘录像机应具备对这类智能摄像机进行统一接入的能力,符合项目实际需求。
7.“小区本地管理平台/1、支持多色彩(红、橙、黄)展示运行告警状态, 支持告警统计、概览、处理,支持告警记录查看、查询,支持告警单条、批量处理;支持系统最近 7 天每日告警数统计,支持评分量化系统监控指数,显示系统运行状态;支持以中心管理服务为核心的网络拓扑结构,支持对系统中的分组、服务器、组件等统计概览、查看;”智能安防小区项目中,小区本地管理平台向下提供设备及数据的接入能力,向上用于同公安系统平台的联网对接,小区本地管理平台应能对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故障进行自查和告警,确保平台处于稳定运行状态,符合项目实际需求。
8.“图片存储扩容/1、一套云存储系统同时支持 iSCSI 协议( IP-SAN)、 FC 协议( FC-SAN)、NFS/CIFS 协议( NAS)、亚马逊 S3 协议、阿里 OSS 协议等异构接入第三方存储,通过虚拟化功能将存储资源统一管理和分配、流直存方式实现视音频数据直写、存储资源池生命周期自主管理。同时支持对存储资源自动分配,当异构服务器宕机,业务和异构存储资源漂移到集群内正常异构服务器,业务不中断、数据不丢失;2、系统支持数据智能重构,可根据不同场景设定重构优先级及重构策略,其中策略包含: 1 级:即时读取时重构; 2 级:自定义点位与时间段重构;3 级:用户锁定数据优先重构; 4 级:存储池安全级别,重构优先级级别依次递减;同时重构系统根据当前负载情况自动调整数据恢复速度,在整个数据恢复过程中,业务不中断;”智能安防小区项目中,图片存储扩容用于社会资源网抓拍的人像、车辆图片缓存,且需对接云中心存储硬件资源,应具备接入第三方存储的能力,进行统一管理;宕机业务不中断及数据重构,可为后续的存储业务提供稳定状态,确保数据不易丢失,提高系统的可靠性、安全性,符合项目实际需求。
9.“数据接入扩容/1、系统查看配置任务的运行状态,初步判断任务运行情况以及性能情况;查看任务的所有执行记录,包含各时间点执行的情况;针对输入、处理、输出每一个节点提供数据量报表、执行日志、性能日志、执行记录等信息;系统按数字、日期等业务字段进行数据增量字段的配置,可实现断点续传,指定偏移量进行数据增量抽取;”智能安防小区项目中,数据接入扩容用于下级所有小区的数据接入及向上分发,由于小区众多数据量庞大,为确保系统稳定运行,应能对节点的配置及运行状态进行检查,确保负载均衡,按市本级数据对接要求,除人员、房屋、单位等必须字段外,对于后续业务或有新增的字段,新增字段应能方便的被抽取以共享数据,符合项目实际需求。
以上,评分项中的要求并非贵单位所述的扩展功能,不存在满足特定供应商的特定产品功能情况,均为贴合项目需求的重要技术要求,对项目实际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且与产品质量,合同履行息息相关,不存在违反87号令的要求。投诉时请贵单位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
针对投诉事项6:文件中要求的文件材料都是为了确保供应商在投标时提供证明材料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同时防止响应人投标时虚假应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
针对投诉事项7: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情况提供采购要求,文件中要求的文件材料都是为了确保供应商在投标时提供证明材料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同时防止响应人投标时虚假应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
针对投诉事项8:招投标过程中,为了减轻投标人的负担,采用了不见面开标,文件中要求的文件材料都是为了确保供应商在投标时提供证明材料的合法性和真实性,以扫描件形式提供证明材料参加评审,证明材料真实性,专家在评审过程中无法核实,确认了预中标人后采购人在签订合同之前,为了保证项目质量,有权在签订合同同时查验预中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进行核实。
法律依据: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 供应商提出投诉应当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
三、调查认定情况
本机关受理投诉后,依法将投诉书副本发送至被投诉人“江西东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抚州市临川区住房保障中心”,并调阅了该项目相关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等相关材料。经调查认为:
投诉人所称投诉事项,经我局通过查阅文件及论证专家意见,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四、处理结果
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投诉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规定,本机关对投诉人的投诉请求不予支持,驳回投诉。
如投诉人不服本决定,可以在自收到本处理书之日起60日内向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抚州市临川区财政局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