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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7]
关于对宁冈中学班班通电脑及办公设备采购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井政采字〔2023〕51号
二、项目名称: 宁冈中学班班通电脑及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诉主体:
投诉人: 南昌晟骐贸易中心
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南昌国际金厦D栋1903室
电话: 1518019**** 联系人:胡嵩
被投诉人1: 江西省宁冈中学
地址: 吉安市井冈山市龙市镇骆家坪
电话: 1397046**** 联系人:罗文华
被投诉人2: 吉安市安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吉安市吉州区阳明西路45号
电话: 0796-833**** 联系人:王焱斌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南昌晟骐贸易中心因不满意代理机构吉安市安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宁冈中学班班通电脑及办公设备采购项目(井政采字[2023]51号)”的质疑答复,于2023年12月5日向我局提出投诉,我局于2023年12月8日依法予以受理,投诉人并于2023年12月12日将补正资料完善。经依法对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现本投诉案已审查终结。
投诉人称:
投诉事项1:该项目结果公示附件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存在不实信息,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制造商广州视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中小企业,该公司为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百分百控股,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营业额153.84亿元,远远超过工业范畴的4亿元,属于大型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大型企业直接控股、管理的公司,不能认定为中小企业。因此,该项目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制造商广州视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中小企业,中标供应商江西世团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响应招标文件。
五、调查情况
针对投诉事项,我局依法调取了该项目的采购信息公告、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经我局依法调查:
投诉事项:投诉人认为百分百控股制造商广州视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大型企业,是根据其自行在网上查询得出的结果。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对中小企业的认定是由货物制造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经查询,广州视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两家公司注册登记所在地的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为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5月15日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为承德市财政局出具了《关于视睿电子、视源电子开展企业规模认定的复函》,复函中认定广州视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属于工业中型企业、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型企业,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投诉事项不成立。
六、本机关处理依据及决定
结合相关取证资料,本机关认为: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予以驳回。
七、权利告知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井冈山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泰和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井冈山市财政局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