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3-11-17]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宜区财购投诉〔2023〕2号
一、项目编号:中心集采-JKQ2023-003
二、项目名称:宜春市金湖学校厨房设备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南昌昇茂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象湖路403号南昌居住主题公园
法定代表人:熊世杰 联系电话:13807043114
被投诉人1: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
地址: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
邮编:336000
被投诉人2: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宜春市宜阳大厦中座431室
邮编:336000
被投诉人3:宜春经济开发区伟翔厨具加工厂
联系人:龙江伟 联系电话:15879520123
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园街道八号安置地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宜春市金湖学校厨房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中心集采-JKQ2023-003)中标方资料有疑异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10月9日收到并正式受理。经依法审查,现本投诉案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1:投诉人认为中标单位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伟翔厨具加工厂虚假响应,产品制造商无中国质量认证中心3C证书。
投诉人称:开标一览表明细第B14项土豆脱皮机、第B16项切肉丁机、第E08项和面机、第E09项二十六盆醒发箱、第E10项三层六盘电烘炉等产品为《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七、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共19种)、0713、厨房机械;0715、电灶、灶台、烤炉和类似器具;0712、电烤箱,制造商山东银鹰炊事机械有限公司、台州市伟强食品机械有限公司、山东美鹰食品设备有限公司均无中国质量认证中心3C证书。
投诉事项2: 投诉人认为中标单位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伟翔厨具加工厂虚假响应,产品制造商无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投诉人称:开标一览表明细第A04项砧板刀具消毒柜、第10页第9 项消毒柜制造商佛山市顺德区晨那电器有限公司、江西鑫港粤环保厨具工程有限公司均无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被投诉人称:
关于投诉事项1:根据中标供应商(宜春经济开发区伟翔厨具加工厂)提供的质疑举证函(详见附件1),中标人说明E10项三层六盘电烘炉需具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B14项土豆脱皮机、B16项切肉丁机、EO8项和面机、E09项二十六盆醒发箱不属于《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产品类别。
关于投诉事项2:根据中标供应商(宜春经济开发区伟翔厨具加工厂)提供的质疑举证函(详见附件1),中标人已提供A04项板刀具消毒柜制造商佛山市顺德区晨那电器有限公司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已提供消毒柜制造商江西鑫港粤环保厨具工程有限公司0DM产品代工协议。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查证:
关于投诉事项1的情况: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的公告》(2023年第36号),中标方供货清单中的土豆脱皮机、切肉丁机、和面机、二十六盆醒发箱、三层六盘电烘炉系采购单位食堂使用,属商用食品加工机或打算用于商用餐饮业的器具,不在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投诉人投诉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关于投诉事项2的情况:根据宜春经济开发区伟翔厨具加工厂提供的资料显示,佛山市顺德区晨那电器有限公司具备《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资质,证书真实有效且在有效期限内;江西鑫港粤环保厨具工程有限公司采用的是“ODM”产品代工模式,其产品由江门市加尔电器有限公司代工生产,江门市加尔电器有限公司具备《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资质,证书真实有效且在有效期限内。另根据江门市加尔电器有限公司提供的证明材料显示,佛山市顺德区加尔电器制造有限公司为江门市加尔电器有限公司前身,系同一家公司。投诉人投诉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综上,投诉事项1、2不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 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之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投诉事项不成立,对投诉人的投诉请求不予支持,驳回投诉。
六、权利告知
投诉人如对上述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起60日内向宜春市司法局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上高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