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贤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进贤县小型水库大坝白蚁防治项目1-3标段(项目编号:JZGC-ZC202308001/02/03)
[2023-10-31]
投诉处理决定书
进财购诉【2023】1号
投诉人:南京华邦生物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崔红梅
联系方式:13805188696
地 址:南京市六合区紫晶未来城南京华邦
邮编:211500
被投诉人:江西省江咨赣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凡枧
联系方式:13767150031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工人文化宫综合楼1203室
邮编:331700
被投诉相关供应商:1标段:罗田县克蚁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 雷治国 联系电话:13409689139 地址: 罗田县凤山镇滨河路(天柱苑3 号楼);
2 标段:安徽额尔齐斯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荣海 联系电话:19956262556地址:安徽省铜陵市机阳经济开发区长安路 96 号(科技企业孵化器)2号楼415室;
3 标段:湖北华科生物防治有限公司 联系人:雷成兵 联系电话:13477640995地址:罗田县凤山镇义水南路阳光城小区 2幢 2单元5楼 501 号。
投诉人因不满意被投诉人江西省江咨赣创工程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3年9月17日向我局提出投诉。我局依法于2023年9月18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项目基本情况:
进贤县小型水库大坝白蚁防治项目1-3标段(项目编号:JZGC-ZC202308001/02/03)进行投诉,诉求如下:
一、认定投标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要求废标、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二、招标文件设置了“体系认证 ,且高达6分的商务评审标准....构成对中小企业的歧视性或限制性”,要求废标、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三、代理机构未按采购文件中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要求废标;
四、代理机构纵容中标供应商提交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评标委员会存在评标重大差错。要求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五、所有中标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均属于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要求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处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一下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
针对投诉人提出的投诉问题经调查及组织专家论证:
一、供应商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则报价给予10%扣除,且同样适用微型企业;
二、“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同时具备得6分,缺少一项不得分”条款设置,分值设置合理,没有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三、关于“代理机构未按采购文件中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造成评标结果不公正....应予废标”,经查证所有供应商均享受10%报价扣除,不能证明“评标不公正,影响评标结果”。
四、根据《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细则》(洪财购[2021]19号)第三章第二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书面告知质疑供应商补正形式要件后重新提出质疑”;
五、所有参与投标供应商均享受10%报价扣除,未有大型企业参与招标。
处理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94号令第二十九条第(二)条“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请求。
投诉人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进贤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于六个月内向进贤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调查及抽取专家论证时间不计入本投诉处理期内)
进贤县财政局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