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县财政局关于万安县中小学教学设备采购(家具、阶梯教室设备、厨房设备、监控设备等)项目投诉处理决定书(万财购投诉[2023]5号)
[2023-09-26]
万安县财政局关于万安县中小学教学设备采购(家具、阶梯教室设备、厨房设备、监控设备等)项目投诉处理决定书
一、项目编号
ABXZBZC202301074
二、项目名称
万安县中小学教学设备采购(家具、阶梯教室设备、厨房设备、监控设备等)项目
三、投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江西嵩鼎科技有限公司
授权委托人:季玲玲
联系电话:1777919****
地 址: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丰和北大道366号凤凰新天商坊2栋1528室
被投诉人1:江西博海江志实业有限公司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出投诉。投诉事项为:中标单位江西博海江志实业有限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普联技术有限公司为大型企业,非中标单位承诺的小型企业,中标单位属于虚假承诺中标。由于投诉人提供的投诉书材料不全,我局要求投诉人于2023年9月23日提交补正材料,你单位到期未提供材料。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条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投诉书内容不符合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并且未补正材料,不予受理。
六、权利告知
投诉人如对上述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起60日内向万安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泰和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万安县财政局?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