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县职业学校计算机采购项目投诉处理决定书(万财购投诉〔2023〕4号)
[2023-09-19]
万安县职业学校计算机采购项目投诉处理
决定书
一、项目编号
JXRC(JA)-2023-CG25
二、项目名称
万安县职业学校计算机采购项目
三、投诉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泉州市悦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授权委托人:徐伟伟? 联系电话:1918928****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陈埭镇海尾村九五北路214号三楼?
被投诉人1:万安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被投诉人2:江西睿创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江西睿创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于2023年9月11日向本局采购办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受理。经依法对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现本投诉案已审查终结。
(一)投诉人称:
投诉事项:该项目的评分标准中的评审因素“技术加分项”未依法设定评审因素,将未在采购需求中列明的技术参数设置为评审因素。
(二)被投诉人称:
投诉事项:本项目技术加分项设置的“计算机产品、智能交互平板、空调优势加分项以及对项目售后服务的要求”与本项目货物服务和质量相关,与产品的技术或者服务水平相关,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没有违反相关法律的规定。
五、事实查明和认定?
经核查:
1.投诉事项:该项目技术加分项设置有关计算机、智能交互平板、空调相关技术要求,与采购需求相适应和实现项目目标相关,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87号令》第五十五条和《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二十一条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 2.调查过程中发现:你公司分别在2023年8月15日被乐安县财政局、2023年8月31日被抚州市财政局、2023年9月4日被吉安县财政局、2023年9月6日被抚州市东乡区财政局以缺乏事实依据驳回(近3个月12个投诉被驳回)。
六、处理决定
综上所述,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和第三十七条规定,本机关认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并且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七、权利告知
投诉人如对上述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起60日内向万安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泰和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万安县财政局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