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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30]
乐财购〔2023〕18号
投诉处理决定公告
一、项目编号:JXBX-23013-JT
二、项目名称:乐安县教育体育局采购第二幼儿园保教设备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瑞昌初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人民北路青丰小区3栋3单元405室
被投诉人1:乐安县教育体育局
地 址:抚州市乐安县迎宾北大道乐安县政府南侧约160米
被投诉人2:江西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抚州市临川区抚州one互联网创业园S1-1幢3层304室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乐安县教育体育局采购第二幼儿园保教设备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XBX-23013-JT)》的质疑答复不满意,于 8 月 5 日向我局进行投诉。经依法对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投诉人称:
谈判文件采购需求3.幼儿玩具、教具、设备类报价清单序号8、室内活动区,9、户外运动包,10、体能训练包,19、沙水区,以上技术参数当中都需要加盖制造商公章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质疑人认为以上各项是通过检测报告和加盖制造商公章作为资格要求,是变相的通过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限定或指定特定专利、商标、品牌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如检测报告或厂家参数确认证明必须加盖制造商公章,不仅限定了潜在投标人,妨碍了公平竞争,更会为个别供应商串通厂家只为自己背书、致使其他供应商即便取得货源依然无法投标。
被投诉人称:
谈判文件中要求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加盖制造商公章是为了对技术参数真实性及检测报告的真实性进行佐证,并未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也未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你公司所诉该项设定限定或指定特定专利、商标、品牌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更为个别供应商串通厂家只为自己背书、致使其他供应商即便取得货源依然无法投标,提供的质疑函缺少必要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依据该项目的评审报告及发布的成交结果公示,证明经核查完全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产品满足三家以上。故采购需求的设定未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也未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审查:
未发现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以不合
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采购需求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扫描件加盖制造商公章来佐证相关检测数据,是量化投标人提供货物的质量参数,本项目采购文件没有单独将检测报告作为评审因素,而是作为技术参数评审的佐证依据,佐证参与投标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参数是否能够达到采购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确保所投产品能够达到采购人的评审点标准。
综上所述,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过程中,有下 列情形之一 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规定,本机关对投诉人的投诉请求不予支持,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对上述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起60日内向乐安县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乐安县财政局
2023年8月15日
乐安县财政局人事秘书股 2023年8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