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井冈山市城乡养老设施提升改造(碧溪中心敬老院新建院民楼家具家电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3-08-10]
关于对井冈山市城乡养老设施提升改造(碧溪中心敬老院新建院民楼家具家电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井政采字〔2023〕19号
二、项目名称: 井冈山市城乡养老设施提升改造(碧溪中心敬老院新建院民楼家具家电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诉主体:
投诉人: 南昌胺玥诺工贸有限公司
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新溪桥路新二区36栋1单元101室
电话: 1305667**** 联系人:涂晓东
被投诉人1: 井冈山市民政局
地址: 井冈山市新城区遵义路
电话: 1390706**** 联系人:郭伟琼
被投诉人2: 江西鼎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井冈山市新城区映山红路8号G4栋13号
电话: 1577966**** 联系人:张丽梅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南昌胺玥诺工贸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3日对“井冈山市城乡养老设施提升改造(碧溪中心敬老院新建院民楼家具家电厨房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井政采字〔2023〕19号)”提出质疑,代理机构江西鼎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未对质疑作出答复,于2023年8月1日向我局提出投诉,我局于2023年8月2日依法予以受理。经依法对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现本投诉案已审查终结。
投诉人称:
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中标的信息有79个,而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只有一个标的信息,未响应招标文件,存在虚假响应。
投诉事项2:代理机构收到质疑函后未进行答复。
望废标重新招标,并对中标供应商和代理机构进行处分。
五、调查情况
针对投诉事项,我局依法调取了该项目的采购信息公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专家评标报告等相关资料,经我局依法调查:
投诉事项1:该项目采购需求包括家具、LED显示屏、液晶彩电、挂式空调等货物,预中标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中标的名称为该招标项目名称,未明确具体标的货物,不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该投诉事项成立。
投诉事项2:关于该代理机构收到质疑函后未进行答复的事项,经查证属实,本机关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对该代理机构进行处罚。
六、本机关处理依据及决定
结合相关取证资料,本机关认为:投诉人所诉事项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之规定,该项目投诉事项成立,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权利告知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井冈山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泰和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井冈山市财政局
2023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