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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08]
泰财购〔2023〕40号
关于泰和中学新建校区音体美教室及器材
采购项目投诉处理决定书
一、项目编号:赣安泰政采字2023-03号
二、项目名称:泰和中学新建校区音体美教室及器材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南昌漫三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洪都南大道热心村3排附3号厂房
邮编:330020 联系人:熊琴 联系电话:1803301****
被投诉人1:吉安市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吉安市吉州区吉州大道36号希尔顿欢朋酒店1705室
联系方式:0796-8256816 1867966**** 项目联系人:兰成
被投诉人2:泰和县育财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安市泰和县白凤大道225号
联系方式:0796-8639282 曾先生
相关供应商:江西德御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供应商联系人:郑意建 供应商联系电话:1835712****
供应商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湖滨东路金色水岸1902室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2023年7月14日向我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3年7月19日依法受理。现本投诉案已审查终结。
(一)投诉人称:
投诉事项1:“中标单位提供中标企业声明函第1项,制造商深圳市鸿合创新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为上市公司鸿合科技有限公司(鸿合科技002955)控股,中小企业声明函响应企业不能为大型企业控股。中标单位虚假响应中小企业声明函,虚假响应,应按无效标处理”。
投诉事项2:“中标单位提供的开标一览明细表以下产品的制造商通过天眼查均不存在,中标单位提供虚假厂家响应招标文件。虚假响应,应按无效标处理”。
投诉事项3:“中标单位提供的开标一览明细表永康市唐先爵帅文体用品厂于2021年10月28日注销,该制造商不存,中标单位提供虚假厂家响应招标文件。虚假响应,应按无效标处理”。
投诉请求:按废标处理。
(二)被投诉人称:
投诉事项1:投诉不成立。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声明函非资格性条件,预成交单位江西德御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经查询为小微企业,且所提供的货物中含有中型企业生产制造,并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扶持政策,对中标、成交结果没有影响。
投诉事项2:已超出了投诉范围,不予调查。
投诉事项3:已超出了投诉范围,不予调查。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2023年7月21日,本机关组织行业专家组对投诉涉及的内容及资料共同进行了调查核实,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1:该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经查阅评审报告,评标委员会并未给价格优惠政策,该中小企业声明函未影响评审结果,可不认定“提供虚假应标谋取中标”的情形。因此,投诉事项不成立。
投诉事项2,3:该投诉事项事先未经质疑,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九条规定,予以驳回。
六、其他补充事宜
相关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泰和县人民政府或吉安市财政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江西省吉安市泰和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泰和县财政局
202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