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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04]
关于浮梁县城区道路照明及公园景观照明设施维护维修主材及配件采购项目(信达采字[2023]11号)的投诉处理决定书
一、项目编号:信达采字[2023]11号
二、项目名称:浮梁县城区道路照明及公园景观照明设施维护维修主材及配件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南昌胺玥诺工贸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新溪桥路新二区36栋1单元101室
被投诉人1:浮梁县城市管理局
单位地址:浮梁县城
被投诉人2:浮梁县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西省浮梁县开源街(县人民医院北侧)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1580708****
相关当事人:江西北禾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开大道 2888 号庞大汽车贸易园 23 栋 110 室
四、基本情况
浮梁县城市管理局委托浮梁县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浮梁县城区道路照明及公园景观照明设施维护维修主材及配件采购项目(信达采字[2023]11号),该项目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采购公告于2023年6月7日发布,2023年6月30日开展评审活动,2022年6月30日发布中标公告。投诉人依法对中标供应商提出质疑,并对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3年8月2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审查后依法受理,并向被投诉人发送“政府采购投诉答复通知书”。目前,该项目采购活动已签订合同并依法暂停。
投诉人称:
(一)公示附件中的中小企业中LED投光灯具LED、LED灯具(150W)、LED灯具(60W)制造商中山市科浦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此公司未有国家强制性3C认证证书,中标单位江西北禾商贸有限公司提供的制造商中山市科浦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合法合规的制造商,未有国家强制3C证书不得进行生产、销售、进口,中标单位虚假响应招标文件应按废标处理。
被投诉人1称:
(一)针对投诉事项1:由制造商中山市科浦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制造的 LED投光灯具(属于投光灯)、LED灯具150W和LED灯具60W(属于道路照明灯具) 均不在《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 (CCC认证) 中,由于不在目录中的产品无法做CCC认证,因此制造商中山市科浦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制造的这三款产品未办理CCC认证证书。


被投诉人2称:已依法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为回复。
相关当事人称:由我公司生产制造的 LED投光灯具(属于投光灯)、LED灯具150W和LED灯具60W(属于道路照明灯具)均不在《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 (CCC认证)中,由于不在目录中的产品无法做CCC认证,因此我公司生产的这三款产品未办理CCC认证证书。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调查:
投诉人投诉共有一项,投诉人所称投诉事项主要是招标文件中LED投光灯具LED、LED灯具(150W)、LED灯具(60W)等属于国家强制产品CCC认证,相关当事人所投产品未有国家强制性3C认证证书,所投产品的制造商中山市科浦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合法合规的制造商,未有国家强制3C证书不得进行生产、销售、进口,中标单位虚假响应招标文件应按废标处理。
经查:采购文件中并未发现要求LED投光灯具LED、LED灯具(150W)、LED灯具(60W)提供CCC认证材料。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市场监管总局(认监委)重新修订《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2020年修订)中未将LED投光灯具LED、LED灯具(150W)、LED灯具(60W)列入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不属于强制认证产品。同时,根据财政部官网,国库司关于留言编号:5233-3474010的回复可知,。LED灯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第11项A020619照明设备的内容,属于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故不需要市场准入性的行政许可即3C认证。
综上所述,投诉事项一不成立。
上述事实依据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相关答复材料等为证,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
六、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如对上述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起60日内向景德镇市财政局或浮梁县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向浮梁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浮梁县财政局
2023年8月4日